要账的住进家,债务人妻子捅伤要债人同伴被判五年四个月

2017-01-04 10:22 人阅读 来源:未知

因别人欠自己的钱,蒋某带领自己的朋友住进了欠债人家中,欠债人的妻子忍无可忍,挥刀捅向蒋某的朋友,获刑五年零四个月。

日前,东昌府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。

事情的前因后果这样的。挥刀砍人的贾某一家租住于东昌府区某小区内,因贾某丈夫与蒋某存在债务纠纷,2016年6月21日晚,蒋某以及其三个朋友张某、孔某、辛某,到贾某家中要账。为迫使贾某丈夫还账,张某、孔某、辛某三人便居住于贾某租房处。

2016年6月23日晚,孔某又喊陈某来打扑克,当晚,陈某也居住于贾某租房处。

2016年6月24日凌晨,贾某持刀将张某、陈某捅伤。经鉴定,陈某、张某伤情均为重伤二级。

在法院庭审中,贾某的辩护人辩解,被告人并不知道其丈夫是否对外负债,蒋某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本案中存在严重过错。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,认罪悔罪,请求法庭对贾女士从轻处罚。

东昌府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被告人贾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两人重伤二级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;同时,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,依法应予刑罚。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的经济损失,应予赔偿。

关于被告人的辩护人辩解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的意见。经查,被告人贾某和其父母,到东昌府分局古楼派出所询问案件如何处理,贾某未进派出所,其行为缺乏投案的主动性,不符合刑法及司法解释关于自首的法律规定。同时,鉴于被告人贾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,认罪态度较好,依法对其可从轻处罚。

据此,依照相关规定,法院做出以下判决:被告人贾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零四个月;被告人贾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交通费共计101343.57元;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交通费共计97116.62元。



延伸阅读:

  • 对付老赖最有效的“要账手段”
  • 为帮人要账 西安男子限制他人自由获刑7个月
  • 来向哥们要账 却被打得流落街头
  • 老公借2000元给朋友 女子上门要账竟被砍成重伤
  • 为了要账拘禁别人是犯罪吗?
  • 平邑俩“好友”因借钱反目成仇 要账不成非法拘禁被拘留
  • 要账强入债务人家中 非法侵入住宅引获刑
  • 要账要出人命8人被判刑
  • 男子要账不成砸毁店铺 聊城民警微信锁定嫌犯位置
  • 暴力要账出人命 八名案犯获刑罚
  • 上一篇:长沙要账公司 年底追债什么时候最合适? 下一篇:郑州要账公司 互联网金融骗局将出现百万要账人

    关于我们| 业务介绍| 加入我们| 帮助中心| 网站地图| 意见反馈 >>

    Copyright ©2004-2016 版权所有